北京市垂杨柳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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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概况

医院规章

第三章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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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十二条 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,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,与时俱进,创新进取,努力提升医 疗质量、保障医疗安全、提高服务水平。


 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,努力提高管理能力,依 法承担管理责任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切实服务临床一线。


  第十四条 坚持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正确行使权力, 遵守决策程序,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,推进院务公开, 自觉接受监督,尊重员工民主权利。


  第十五条 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人事招录、 评审、聘任制度,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
  第十六条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,加强财物 管理,合理调配资源,遵守国家采购政策,不违反规定干预 和插手药品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。


  第十七条 加强医疗、护理质量管理,建立健全医疗风 险管理机制。


  第十八条 尊重人才,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,建立 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、激励、惩戒制度,不从事或包庇学术 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。


  第十九条 恪尽职守,勤勉高效,严格自律,发挥表率 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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